关于开展2021年度“宝武奖学金” 评定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激励我校学生奋发向上、全面发展,增强学生服务中国宝武建设的积极性,经学校研究同意,拟开展2021年度“宝武奖学金”评定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:2019级高职学生
二、参评学生要求
1、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。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。
2、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2020年春秋两个学期期末考试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10%之内;单科成绩合格。
3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,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或在省市以上、特别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的获奖选手优先。
4、在校期间获得学校级以上(含学校级)表彰。
5、有志于大国工匠、能工巧匠,积极参与到中国宝武集团下属相关单位实习者优先。
三、评选名额分配:
2021年度宝武奖学金总名额共计6名,其中机电学院 1 名,信息学院2名,经贸学院1名,汽材学院1名,土木学院1名。
四、评选程序
1、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、院系组织评审,并公示一周;
2、院系评选相关材料(纸质材料、电子档材料、评审报告以及公示照片)请于6月15日前上报学工部,由学工部组织参加学校的复审。复审后的名单报宝钢教育基金会审批。学工部联系人:邓玉慧。
五、相关要求
1、宝武奖学金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评选,各院系要严格按时间节点上报各类资料。
2、各院系必须切实注意报送材料规范、统一,包括学生身份证号码、专业名称等信息完整、准确,报表样式以学生工作部统一发放的为准,评审表一式两份。
3、获得校内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供其本人的邮储银行卡号。
附件:宝武职业教育奖(优秀学生奖)评审表
学生工作部
2021年5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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